针对近期很多客户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流程、要求及操作方法的咨询,我司特对“市场监督总局的2019年第44号公告”中选择部分代表性问题解读如下:
一、哪些产品类别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目录涉及9个类别,28个种类产品,详细列表如附表;
二、附表中涉及的产品是否后期只可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进行?
是的, 2020年1月1日后,发证机构将不再颁发CCC证书;
三、自我声明评价模式如何进行?
- 1. 自我声明程序A涉及的产品,企业可自主选择进行型式试验的境内注册的第三方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质(CMA)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工厂质量体系自查报告+自我声明;
- 2. 自我声明程序B涉及的产品,则应由CCC指定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并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工厂质量体系自查报告+自我声明;
- 3. 进行自愿性认证+自我声明;
四、自我声明评价模式,获证前需要进行工厂检查吗?
如果采用自愿性认证+自我声明模式,按自愿性流程进行;如果采用另外两种方式则不需要,但是,在后市场监督中, 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自我声明结果和CCC标志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故生产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是必须与原CCC认证同一规格建立和保持,信柯资深认证工程师团队将派专人专项协助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五,自我声明评价信息报送有效期多长?
当相关检测规范及标准未涉及变更, 报送信息保留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系统自动注销。生产者/授权代表如需要,可重新报送相关信息。
六,已获CCC证书的产品,未及时进行自我声明评价模式变更,原证书有效试用期多长?
2020年11月1日,发证机构将注销所有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产品的CCC证书。证书注销前,继续实施获证后监督。
七,自我声明文件如何编写?
信柯提供一站式服务:
信柯检测资深工程团队,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产品类别,为企业提供完整规范的自我声明文档,全方位协助企业共同应对此次涉及的认证制度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