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韩国官方新增了不适用于CBI(Confidential business information:商业机密)申请的物质并发布在KOSHA系统的公告事项中。本次修订涉及《有毒物质》《管理对象有害物质的种类》两个附表,再次增加不适用CBI申请的物质。
CBI申请的相关法规介绍
根据《雇佣劳动部告示第2020-130号》第16条,CBI申请有以下不适用情形:
① OSHA第117条禁止制造的物质;
②OSHA第118条许可对象物质;
③《产业安全保健标准规则》第420、439和440条所规定的管理对象有害物质;
④OSHA实施细则附表21的作业环境监测对象有害因子;
⑤OSHA实施细则附表22的特殊健康诊断对象有害因子;
⑥《关于化学物质的登记与评价等法律》施行规则第35条第2款规定的化学物质。
*第⑥项《关于化学物质的登记与评价等法律》规定的化学物质是指:有害化学物质(有毒物质,许可物质,限制物质,禁止物质)和“可能对人类或动物有致癌性、造成突变或异常生育能力的物质”(《化评法》第10条第1项第1条)。
按照法规规定,列入以上法规的物质,均不能申请CBI。
法规更新情况梳理
1、《关于化学物质的登记与评价等法律》施行规则第35条第2款规定的化学物质中的有毒物质。
2022年10月6日,韩国国立环境科学院(NIER)颁布《有毒物质的指定告示第2022-63号》,新增包括氯气、甲酸等11项有毒物质及其混合物,并于次月7日起正式实施。

(图片源自:《有毒物质的指定告示第2022-63号》的《附表-有毒物质》)
2、《产业安全保健标准规则》第420、439和440条所规定的管理对象有害物质。
2022年10月18日,韩国雇佣劳动部(MoEL)对《产业安全保健标准规则》进行修订,其中对该法规中的第420、439和440条所规定的管理对象有害物质新增8种生殖毒性物质,并于2023年10月19日正式实施。其中:
①有机化学物质新增6个物质;
②金属类新增1个物质:氧化硼;
③酸/碱类新增1个物质:四硼酸钠(无水物,五水合物)。

(图片源自:《产业安全保健标准规则》的《附表12-管理对象有害物质的种类》)
注意:列入到以上条目的产品组分,之前能够出于CBI目的向官方进行申请,但在法规生效后,要求必须披露物质名称、CAS号以及确切浓度体现在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上,不允许使用替代资料。